就诊须知
尊敬的患者:
为使您顺利安全就诊,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:
1、凡来我院就诊人员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实名制挂号就诊:就诊时请务必留下您的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和常住地址,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事宜。
2、务必妥善保管自己的门(急)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,切勿涂改、刮擦、撕页、损毁,该病历是您就诊、处理医疗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。
3、按时间顺序粘贴您所接受的各项检查报告(结果)单,以便妥善保存与携带,切勿涂改、损毁、遗失。
4、您就诊时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医师推荐或要求的特殊检查(治疗)项目。如接受特殊检查(治疗)或门(急)诊手术,请您在相应知情同意书上亲自签名或指定代理人签字,指定代理人签字时,请在门(急)诊病历相应位置书面注明所指定代理人并委托授权;如拒绝接受,请您在病历和/或知情同意书中表明拒绝意见并签名。
5、就诊过程中,对医师采取的诊查治疗意见若有疑问,请及时与医师联系;在取药后,应注意药物的使用方法,如有疑问,请及时向药剂师或医师咨询。
6、请您遵照医嘱治疗,病情如有变化,应及时携带病历到我院就诊。为保证病历记载内容的连续性,请不要同时使用多本病历。
7、就诊过程中请妥善保管您的钱物、票据,防止丢失。